北海市教育局2022年11月赴广西师范大学招聘引进教育人才工作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北海市教育局将于2022年11月组织前往广西师范大学进行现场招聘,招聘引进优秀教育人才1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日程安排
广西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时间:2022年11月16-17日,地址: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二楼。(11月16日下午14:00-17:30现场报名,下午17:00-18:30笔试。11月17日8:00-18:00面试。)
非广西师范大学在校学生2022年11月16日上午9:00-11:00到豪缘主题酒店(桂林雁山店)现场报名。
二、招聘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专业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人员。
北海市(含县区)在职在编(含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工作人员不在此招聘范围。
三、招聘岗位
北海市直属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中职类学校)各专业学科教师岗位共195个(详见附件1)。
招聘单位和岗位信息计划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剩余岗位计划视情况另行公告。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且该学历学位的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持有学校盖章的《学业成绩表》报名应聘,但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具有招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要求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本科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相关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面谈、签约、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2年11月上旬在北海人才网、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北海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北海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及全国相关招聘信息网、各相关师范院校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审查。
1.现场报名。应聘者现场递交个人简历和报名表,用人单位接受应聘者的咨询,初步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填写《北海市教育局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收集应聘者的材料,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2.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应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1.笔试。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需参加笔试。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名、优、特”在职优秀教师免笔试。
2.面试。面试分文科类、理科类、综合类进行,面试包括现场试讲和答辩。
3.拟录。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名、优、特”在职优秀教师,直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他本科生经过笔试合格后,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人员。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录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录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以此类推。
(五)办理聘用手续。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证书后,符合全部条件的,并经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按录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其他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证件材料的往届生或在职在编教师,经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即可按照录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工作由北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聘用手续不能及时办理,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相关政策及福利待遇
(一)此次招聘人员按照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精神,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管理的主要相关政策如下: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县域(市直教育系统)内流动。跨县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二)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根据引进人才类别,还可以享受北海市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三)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名、优、特”在职优秀教师在招聘单位有空编情况下可办理入编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由考生本人原因造成聘用手续暂缓办理的,其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请考生密切关注招聘地点所在社区或高校的最新防疫要求,跨区域流动的须严格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详情关注“桂林疾控”微信公众号。
(三)工作人员在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务必回避招聘工作。
(四)本公告由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联系电话:3200920。
北海市教育局网址:
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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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bhjyjrcb@126.com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广东南路
邮编:536000
附件:北海市教育局2022年11月招聘引进教育人才具体岗位信息表
北海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14日